“怎么是你?李晓华!”
“凌先生,大川,老塔,你们怎么在这?”
互相都认识,分开也没几天,自然片刻就熟络起来。
尤其是大川,他对这个安静的女孩非常有好感,更是热情非常。
凌先生也很高兴在这里遇到李晓华,但远没有大川那么热情。
而老塔的表现就很玩味。
他就在凌冬至旁边,偏过头在凌冬至耳边低声道:
“你知道吗,我很讨厌巧合,那让我非常没有安全感!”
凌冬至一愣,他很少有听不懂一句话的时候,但是这句话他感觉自己没听懂,于是疑惑问道:
“为什么?”
老塔长长的吐了一口气,目光深邃,望向远方,那是智者的眼神,他低声道:
“每一次扫黄被抓,都是巧合,但却又不是巧合,你~~~不会懂得!”
凌冬至终于发现,自己也有知识的死角,但是他很纠结,自己要不要对这个社科科学进行研究,那很危险,因为有巧合。
李晓华是来徒步旅行的,她准备去地球之耳看看。
当然,她是这么说的。
大川盛情邀请,道:
“那有什么好看的,和我们一起走吧,我们要去....咦,凌先生,咱们不也说是去地球之耳吗?”
凌冬至沉默片刻,他并不想带着李晓华,因为他很清楚,自己要去的地方非常危险,虽然他根本不知道目的地在哪。
“具体的目标还不清楚,需要老塔慢慢根据照片背景分析。”
大川又看向老塔,问道:
“那离地球之耳近不近?近的话,咱们先把李晓华送过去呗。”
老塔吧嗒吧嗒嘴,道:
“我哪知道,走一步看一步的,不过现在看来,咱们不是去地球之耳,你看这张照片,是一个峡谷,那是一条古老河流的河床,在地球之耳附近,只有这样一条巨大的沟壑峡谷,在这个村庄的西北,与地球之耳方向相反,南辕北辙。”
老塔很少这么正经说话,竟然一个脏字没有,估计是因为有李晓华这个柔弱安静的女孩在这,在这样的女孩面前,说脏话是很难为情的。
大川一脸难为情,因为如果是这样的话,李晓华就不能搭他们的车了,他也就不能和李晓华沟通感情了。
没想到的是,李晓华听到这却说道:
“我和你们走吧,我其实就是出来散散心,去哪儿都没所谓的,凌先生,带着我呗?”
凌冬至沉吟了一下,说道:
“我感觉,我们去的地方会比较危险,你要想好。”
李晓华很阚快,道:
“跟着你们在一起,我不怕!”
大川就差欢呼鼓掌了。
李晓华都这样说了,凌冬至还能说什么?当然只能同意。
老塔拧了拧屁股,很不爽,因为他感觉自己痔疮犯了,不仅如此,还有点被抓嫖的感觉。
“如此熟悉的感觉啊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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峡谷的尽头,一堆尸骨旁边。
三只獒犬在周围嗅了又嗅,留下了几滴狗尿后,撒欢向着峡谷外跑去。
罕古丽骑着骆驼,饮了一口马奶酒,紧紧跟上去。
冲出峡谷,再次踏上黄沙,留下了一蓬沙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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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天一夜,滴水未进,点食未吃的腿姐走在沙漠里。
她的双脚呈外八字,身体前倾,好像一只慢行的骆驼,只不过驼峰在前。
缺水让她的脸颊深陷,犹如刀削。
她感觉不到痛苦,因为她已经没有了痛觉的神经。
但,她很累,更清楚自己已经是强弩之末。
沙漠的狼群杀不死她,狂暴的风沙杀不死她,成千上万的沙漠行军蚁也没能追赶上她的步伐,但是环境却即将杀死她。
她看了看自己受伤的脚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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